偷了一點閒逛街,還不是為了王小姐的生日,為了她當了媽還能保有一份難得的少女情懷,特別為她挑了一個可愛又實用的禮物,可愛是for她雙魚座偶然的傻氣,實用是for她一個當媽的身份,哈。

很久沒有這樣了,類似少女的行徑,彷彿回到國中時期。


才逛沒兩下就疲累極了,真的有夠遜!但還是撐住把該辦的事辦了辦、買了一些收納的傢伙。

不想承認自己三八假賢惠,只是想要空間,整整齊齊的。


回家路上,遇到一個阿姨在一個一個信箱裡塞著不環保的房屋廣告單,最上面的信箱,她塞不到。

我很少遇到個頭比我還小的人(未成年的不算),於是不能自持走過之後又轉回頭問她,需要幫忙嗎?

這才叫三八假賢惠,其實我也塞不到最上面那個信箱 (該死的最好我以後都不要住到五樓以上的房子!!),只能勉強把廣告單卡住一小角,大嬸也算交了差,就害羞向我道謝了。

其實,不過也就是抱著一種「這麼冷的放假日還要出外工作大家都是艱苦的賺吃人應該要互相幫忙」的心情。

好突然冒出來的草根,讓我看著自己,一種欣慰油然而生。

也就不想追究「是不環保提供了一份工作的契機,還是一份工作加速了不環保的形成」這樣的問題。

在生命以外,還有什麼問題是問題了??

辛苦人,都該被尊重。


回到家,看到逢甲公園禁止溜狗的新聞,因為父親是逢甲畢業的,所以對這兩個字有份特別的情感,也就特別瞄了一眼這新聞。

這讓我想到一年多前,我習慣在晚上到家裡附近的公園跑步。

那個公園後段有一塊場地特別圍起來,是要給人帶狗去公園玩時,期望狗兒可以只在那塊地方活動就好了。

有一回我跑步經過那塊狗場地,因為馬尾鬆了,就放慢了腳步邊綁頭髮,突然衝來一隻野狗,遠遠對著我狂吠,我一時間嚇到又裝鎮定,畢竟長這麼大還沒被狗吠過,可見那隻狗多流氓,幸好遠遠一個爸爸吼了那隻狗,才幫我解了圍。

被狗吠了當然難過,當然是小時候「狗會吠壞人」的假故事聽多了,但這讓我不斷反省自己,難道是我闖入狗的地盤嗎?

這是人公園還是狗公園?還是人公園中的狗場地?


今天規定圍放狗兒的區域,日間有家犬群聚,夜間卻反招野狗在此聚地為王,是狗兒不能參透人類的生活規範。

難道當初規劃這塊場地的人沒想過這一點嗎?!


而逢甲公園中狗飼主的抗議,其實我覺得他們大可以更誠實地說,抗議公園禁狗進入是剝奪人權。


因為哪一隻狗會在吃飽飯後自己跑到公園去散步消化?或者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假日帶著他的狗寶寶到公園去玩接飛盤?

狗並不在乎人們能帶牠去哪裡?進不進得了電影院、超級市場、大賣場、西餐廳.........whatever~

但是,人們卻在乎能夠帶狗去哪裡。

今天做出了禁狗入園的規範,是「直接」限縮了人帶狗逛公園的權利,若把權利精神更擴張來看,更是「間接」限縮了人逛公園的權利。

因為不管是野狗還是家犬進入公園,任何規範對牠都是沒用的,因為牠根本不懂。

一切的規定,最終只能限制「人」,以這個角度來看,就是「直接」限縮了人帶狗逛公園的權利,若以現代人視狗如己出的現象來推斷,也不能不說是「間接」限縮了人逛公園的權利。

所以看來看去,最終的權利主體在「人」不在「狗」。

但也因為權利主體是「人」,「人」與「人」間的對抗,顯得相當為難。


禁狗入園的理由,不外乎是環境問題,或為了保護其他使用者的安全。

基於這樣的緣故,是否又能透過制定但書 (比方說:......,但有繫狗繩者得禁入。) 去促使每一個飼主擔負起「危險源的監督義務」。

那又會不會被無限擴張到狗只要上街就一定要繫狗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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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了一個好大的圈圈,我自己都暈了,有沒有答案?當然是沒有。

很多很多關於利益衡量與不逾越社會倫理的標準,真的太難以拿捏。


本想放縱自己去想太多,也許會產生結果,但沒想到最後搞得自己悶悶的,我有一點洩氣,

典型的自找苦吃。


就不免要天真一下,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站在真心為別人好的角度去做每一件事的話。

這個社會大概會好、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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